南阳的公司注意了,不需要发票的支出你了解吗
来源:本站 时间:2021/3/17 10:40:25 次数:
南阳税务代理公司分享
1、个人500元以下支付零星费用
比如在办公室买一把锁,在路边买几个水果,在食堂买个菜等等。,如果是个人购买,一次(一个卖家一天算一次)不超过500元。根据2018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您只需取得个人出具的收据凭证。也就是说,只有一张收据可以入账,税前扣除。
注:只需提供收据,但需提供收款人姓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2、福利基金、养老金和救济基金支出
很多企业在节假日发放职工生活困难福利费和补贴,不需要取得职工开具的发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基金、养老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福利基金,是指因特定事件或原因支付给纳税人或其家属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注:根据税法标准,福利费、困难津贴支付明细表、支付凭证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3、支付旅行津贴
出差的人不需要发票支付出差津贴。
注:差旅费报销单中,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允许凭真实合法的凭据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的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或企业董事会确定的标准执行。
4、给员工发放膳食津贴
如果员工因公在城市郊区工作时无法在工作单位工作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的,按实际漏餐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收取的餐费无需开具发票。员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获得这种补贴。
国税发〔1994〕089号明确规定,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车船津贴、膳食津贴、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不征税。
注:餐补支付明细、支付凭证及相应的签收表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5、支付违约赔偿金
许多企业经常会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支出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
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人出具的收据、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等进行税前扣除。